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资要闻

乐山市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发布时间: 2024-04-09 04:25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4月7日,乐山市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主题,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内容。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建明主持会议并首先谈认识体会。通过学习,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经验和智慧,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务实举措。

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个人自学,学习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等内容。会上,吴峻松、杨君两位同志围绕学习内容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历史,不仅是艰苦卓绝的奋斗史,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锻造史。一百多年来,党坚持性质宗旨,坚持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在生死斗争和艰苦奋斗中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付出巨大牺牲,锤炼出鲜明政治品格,形成了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我们要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坚持不懈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

会议要求,全市国资国企系统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坚定历史自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和宝贵历史经验,树立正确党史观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增强理论自觉。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国资国企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三要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国企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办公电话:0833-2412170  传真:0833-241217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1  蜀ICP备2020032770号-1   备案图标川网公安备案号:51110202000199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