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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原党组书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 2018-12-15 10:21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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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陕西省纪委监委14日晚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卫生计生委原党组书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破坏政治生态;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理想信念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要求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任用上丧失原则,搞一团和气;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滥用职权,违规安排调查有关问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胡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背弃党的宗旨,“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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