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目标责任人: 戴国际 分管市领导:童光明、廖 磊 | ||||||
目标类别 | 目标项目及要求 | |||||
职能工作目标(80分) | 职能分项 | 主要职能目标任务 | 目标 分值 | 承办 科室 | 科室 责任人 | 部门分管领导 |
1 |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市国资公司。着力做好融资工作, 2016年到位融资不低于15亿元;完成“创新投资年”工作任务,确保在乐国有企业投资不少于80亿元。切实加强在乐国企法制建设。 | 20 | 产权与政策法规科 企业监管科 | 杨相葆 江 涛 | 赖华清 | |
2 | 完成市级国有资本收益40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1200万元。 | 20 | 预算与财务监督科 | 张咏梅 | 徐江 | |
3 | 在集中统一监管中,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组织一次市属国有企业中、高管人员培训。切实加强市属国企党建工作,组建乐山市国资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形成高质量国企党建工作调研报告1篇。 | 20 |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企业党建科 | 杨向东 胡成军 | 代云 | |
4 | 切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当期和事中监督;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完成2015年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 20 | 监事办 第一外派监事会 第二外派监事会 | 尹 强 罗德华 | 代云 | |
目标管理联络员:宋 波 职务:办公室(党办)主任 电话(手机、办公室):18981341789、2412176 资料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