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山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大国资系统普法力度,建设国资系统法治文化,推动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牢固树立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理念,按照《关于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中共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制定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普法对象
乐山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抓好中央、省、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理论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等。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关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增强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
(二)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国资国企党员干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意见》、乐山市国资委编印的《依法抗疫相关法律问题解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汇编》以及转发省国资委《四川国有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切实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工作参考资料》等文件的学习,吃透精神,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助企业渡难关、谋发展,并抓好疫情之下经营风险与法律应对,做好疫情期间国资国企矛盾纠纷化解。
(四)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宪法专题宣传、演讲讲座、知识竞赛等知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阐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资监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深入宣传学习《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加强《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组织实施
学法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市国资委机关要切实加强党委会、主任会会前学法以及国资大讲堂专题学法工作安排,其中党委会会前学法(含党委中心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以及机关各支部每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学法由市国资委党办组织安排,主任会会前学法由市国资委办公室组织安排,国资大讲堂专题学法由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组织安排,市国资国资国企监督科要充分利用市国资委政策法规栏目及国资国企相关QQ群、微信群抓好国资监管日常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各企业也要抓好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前学法制度落实,以及通过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和利用企业网站、宣传栏等平台抓好职工经常性学法制度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落实学法制度是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水平,加快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国资委机关、各企业要自觉树立学法观念,增强学法意识,紧紧围绕本年度学法内容作好学法安排,不断提高国资国企整体法律素养。原则上国资国企每月召开的各种列会都应进行会前学法,利用党委中心组扩大会、国资大讲堂或举办法治学习培训专题讲座集中学法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法活动,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将全年学法情况纳入年度履职及个人工作总结内容。市国资委年中将对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在法治传宣传教育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