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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山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0-06-03 05:39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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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之年。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中共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乐山国资国企实际,今年乐山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国资国企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为不断夯实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把关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适时出台《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乐山市国资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乐山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抓好疫情依法防控

广泛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提高国资国企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面疏理中央、省、市一系列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制发《依法抗疫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汇编》,组织企业在线收看省国资委“依法防控、全面战疫”法治讲堂,要求企业加强学习、吃透精神,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助企业渡难关、谋发展;强化国企在疫情防控中的使命担当,支持监管企业主动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抓好疫情之下经营风险与法律应对,做好疫情期间国资国企矛盾纠纷化解,为国资国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权履职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市国资委将全面履行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

(一)持续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拟制定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切实加强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根据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专题会要求督促监管企业重新梳理企业主营业务,科学设置主业副业,明确发展定位;统筹做好市属企业“十四五”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调整优化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抓好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切实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根本性转变。

(二)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制定。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实际,在2017年制定的《乐山市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参照省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抓好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完善以及授权和放权清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的职责边界。

(三)持续加强出资人监督。重点通过对监管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拟制定《乐山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乐山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依法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强化事后监督问责;进一步有效整合企业内外监督资源,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依照规定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有效性;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资国企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加大核查追责力度,依法组织或督促企业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四)加强市属企业章程管理。根据国资相关工作安排,企业主业定位和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党委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出现调整等因素,应对企业章程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做好监管企业章程审查和备案工作,以通过企业章程管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公司治理。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乐山市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乐山市国资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乐山国资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的内容、范围和操作程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国资委主任会或党委会讨论、作出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必要时要求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并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 

(六)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资全面依法监管、企业全面依法治企的全过程、各方面,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主线抓好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国资国企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着力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抓好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

(七)积极推动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时抓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制订与执行,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工作体系,加强与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协调联动与指导监督,切实增加系统合力,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一)抓好法治机构队伍建设。要求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设立法务机构亮牌工作,同时配备专职法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各企业要备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外聘社会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根据需要可设立总法律顾问,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同时加强外聘律师管理,年终拟对外聘律师的使用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国资国企外聘律师工作。加强法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法务人员参加有关资格考试、法律专业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定制度,按照制度落实相关待遇,积极开辟法律专业技术晋升通道,留住优秀法律人才,为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持续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完整链条,推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及各级子企业落实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认真梳理涉法岗位,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改制、合同管理、并购、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实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督促企业根据市国资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法律审核流程,确保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的全覆盖,提高法律审核质量。

(三)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开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研究,针对市属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选择2-3户法治工作基础好的企业先行先试,开展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工作;适时出台《乐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及时总结试点企业经验,探索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合规管理模式和路径,通过召开专题推动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加以推广,逐步全面推开,促进合规管理水平的提升。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的动态管理,各企业要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新的国资监管制度的出台,及时清理、整合、修订、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健全,有章可循。

(四)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坚持市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以企业为主体,市国资委实行备案管理,市属重点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应及时报国资委备案,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10日内书面报市国资备案,其他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也应及时报上一级国企集团法务部门备案,以便市国资委或出资企业掌握诉讼案件情况,及时协调司法相关部门加强案件应对处置。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日常管理,做好台账登记,加快已有案件的法律诉讼,加大已结案件的执行率,加速挽回国有资产的损失。

(五)创新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对已命名授牌的8“省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按照诚信守法示范标准持续实施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坚持“分级负责、注重实效、公开公正、综合评价”及“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国资委和相关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分别对所属示范企业开展依法治企、诚信建设情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深化提升、再上台阶;年内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创新开展新时代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市属企业创新开展本年度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六)持续对市属企业依法治企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按《关于依法治企基础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乐市国资监〔20197号)要求,持续抓好依法治企基础工作的月报告。

五、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一)持续抓好国资国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国资委机关和各企业要抓好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及职工经常性学法制度的落实,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或学法计划,要把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各种会前学习、国资国企大讲堂的重要内容,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可通过举办以案释法专题讲座、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营造国资国企全面学法浓厚氛围。

(二)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市属企业认真对照乐山国资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查找簿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狠抓工作落实。广泛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果,培育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

(三)启动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的谋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国资国企实际谋划好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六、加强法治督察考核强化工作保障

各企业要将依法治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2020年依法治企工作计划于515日前报市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督科备案,及时抓好相关信息报送,做好日常工资资料的收集归档。市国资委将定期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落实工作部署不力的企业,将采取书面建议、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督察问责,同时把“依法治企”纳入市国资委对企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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