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拉弟、王毕泉二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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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拉弟、王毕泉二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许拉弟同志为乐山泰来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兼),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王毕泉同志辞去乐山泰来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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