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吴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吴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
经市国资委2019年第八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吴宇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李晓兵同志任市国资委产权投融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宋波同志任市国资委预算财务监督科科长;
张咏梅同志任市国资委企业发展管理科科长;
桂秀丽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佳承同志任市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督科科长;
郑军强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汉涛同志任市国资委产权投融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帅鑫同志任企业发展管理科副科长;
杨可同志任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邹晓容同志任市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向东同志为市国资委正科级干部。
免去:
杨相葆同志企业产权与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张咏梅同志市国资委企业预算与财务监督科科长职务;
李晓兵同志市国资委企业产权与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职务;
帅鑫同志企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桂秀丽同志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邹晓容同志市国资委企业产权与政策法规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可同志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